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能够依照国家限定、当事人商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消费权益保障法存在消费者可以退货的规定。对于普通途径的销售商品,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在收货后7日内要求退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场空调的维修义务一般在出租方即商场。因为商场虽然仅出租门面,但是空调(现在的商场一般都为中央空调)作为门面的附随物,理应一并出租给了租户,法律规定的租赁物维修义务范围应当包括了门面的空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2种观点: 租赁合同约定了一般出租房中家电损坏的责任归属。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租赁期间内出租房屋的家电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且没有另外约定,出租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法律分析一般出租房中的家电损坏具体应该由谁负责,我们最主要的根据租房时的租赁合同中的条款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出租的房屋家电在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损坏,在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拓展延伸空调维修费用分摊原则与实践空调维修费用的分摊原则与实践是一个涉及责任归属和公平分配的重要问题。根据法律和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空调维修费用应由使用者承担。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责任可能会分散或共同承担,例如如果维修是由设备制造商的质量问题导致的。此外,租赁合同中可能存在特殊条款,规定了费用分摊的具体方式。在实践中,解决此类争议通常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以及相关证据。维修费用的分摊应基于公正、合理和可行的原则,同时考虑各方的权益和实际情况。因此,确保明确的责任归属和合理的费用分摊原则对于维护公平和减少纠纷至关重要。结语在处理出租房中家电损坏问题时,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应负责维修和承担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对于空调维修费用的分摊原则与实践,根据法律和合同约定,使用者通常应承担费用。然而,责任可能会因制造商质量问题等原因而分散或共同承担。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可能规定了具体的费用分摊方式。解决此类争议需要参考相关法律、合同和证据,并基于公平、合理和可行的原则考虑各方权益和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归属和合理费用分摊原则对于维护公平和减少纠纷至关重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租房空调坏了,其处理方法可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合同内没有进行约定,则租赁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具体处理方式为:首先房东应该请空调厂家的专业售后人员上门服务,查明空调坏掉的原因。如果是空调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由空调厂家负责维修,保修期以外由房东承担维修费用。如果空调因为使用年限过长出现老化现象,则由房东负责更换。如果承租方故意或者是因为过失损坏空调,那么空调更换或者维修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自产的机器设备不属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二、如何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 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这种情形下分两种情况: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机器设备销售给甲方后,又交给机器设备销售企业负责安装,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销售企业提供的安装服务也可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二)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这种情形下又分两种情况:1.纳税人已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同样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将纳税人提供的安装服务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是纳税人未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那么应按照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确定其适用税目和税率。三、后续维护保养服务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转包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对转包也称为“非法转包”。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专业分包是可以再分包劳务的,承包单位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法律法规规定分包的工程必须是总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包的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第3种观点: 劳务分包后不可以进行二次分包。劳务分包是指由建设施工单位发包建筑工程,然后由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分包给有相关资质条件的劳务单位。根据法律规定,不得将工程进行二次分包,如有违反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一、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分包人有哪些?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的方式如下:一、劳务分包,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二、专业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进行专业分包。二、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的方式有哪些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的方式有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完成的活动。三、专业分包可以再分包吗专业分包不可以再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属于违法分包。但是专业工程分包单位也可以将其分包项目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之后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和劳务作业承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